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下称“HKIAC”)宣布,由于部分成员任期届满,现任命HKIAC程序委员会及委任委员会新成员。该两项常设委员会在HKIAC理事会的授权下,对在HKIAC进行的案件作出重要决策。本届程序委员会及委任委员会成员来自9个法域、具有14个国籍。
程序委员会
Domitille Baizeau – 法国及新西兰籍人士,LALIVE(日内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成员。
杜淦堃资深大律师(Victor Dawes SC)– 中国香港及英国籍人士,Temple Chambers(香港)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
Nils Eliasson (主席) – 瑞典籍人士,Shearman & Sterling(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Karl Hennessee – 德国籍人士,空中客车公司(巴黎)高级副总裁、调查与监管部负责人。
康 乂 – 中国内地籍人士,君合(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Andrea Menaker – 美国籍人士,White & Case(伦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Promod Nair – 印度籍人士,Arista Chambers(班加罗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Jern-Fei Ng 御用大律师 – 马来西亚籍人士,Essex Court Chambers(伦敦)律师事务所御用大律师。
杨冠华(Friven Yeoh)– 马来西亚籍人士,Sidley Austin(香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全球仲裁、贸易及讼辩业务团队联席负责人。
程序委员会决定HKIAC规则下所有程序性事项,包括根据表面证据决定是否继续仲裁程序、对仲裁员的挑战、简易程序、仲裁合并以及追加当事人。
委任委员会
Christopher Boog – 澳大利亚及瑞士籍人士,Schellenberg Wittmer(苏黎世、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业务团队副主席。
John Cock – 澳大利亚籍人士,On Q Consulting Limited(香港)董事。
Vincent Connor – 英国籍人士,Pinsent Masons(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办公室主任。
Jun Hee Kim (主席)– 韩国籍人士,Arnold & Porter(韩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岑君毅(Ronald Sum) – 中国香港籍人士,Addleshaw Goddard(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孙华伟 – 中国内地籍人士,中伦(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谭允芝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Winnie Tam SC, JP) – 中国香港籍人士,Des Voeux Chambers(香港)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
Meg Utterback – 美国籍人士,金杜(纽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杨炎龙(Ing Loong Yang)– 新加坡籍人士,Latham & Watkins(香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委任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指定及确认仲裁员,决定仲裁员人数以及决定仲裁员名册或名单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