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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任命决策机构新成员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下称“HKIAC”)宣布,由于部分成员任期届满,现任命HKIAC程序委员会及委任委员会新成员。该两项常设委员会在HKIAC理事会的授权下,对在HKIAC进行的案件作出重要决策。本届程序委员会及委任委员会成员来自9个法域、具有14个国籍。

程序委员会

  • Domitille Baizeau – 法国及新西兰籍人士,LALIVE(日内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ICCA)成员。

  • 杜淦堃资深大律师(Victor Dawes SC)– 中国香港及英国籍人士,Temple Chambers(香港)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

  • Nils Eliasson (主席) – 瑞典籍人士,Shearman & Sterling(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Karl Hennessee – 德国籍人士,空中客车公司(巴黎)高级副总裁、调查与监管部负责人。

  • 康  乂 –  中国内地籍人士,君合(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Andrea Menaker – 美国籍人士,White & Case(伦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Promod Nair – 印度籍人士,Arista Chambers(班加罗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 Jern-Fei Ng 御用大律师 – 马来西亚籍人士,Essex Court Chambers(伦敦)律师事务所御用大律师。

  • 杨冠华(Friven Yeoh)– 马来西亚籍人士,Sidley Austin(香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全球仲裁、贸易及讼辩业务团队联席负责人。

程序委员会决定HKIAC规则下所有程序性事项,包括根据表面证据决定是否继续仲裁程序、对仲裁员的挑战、简易程序、仲裁合并以及追加当事人。

委任委员会

  • Christopher Boog – 澳大利亚及瑞士籍人士,Schellenberg Wittmer(苏黎世、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业务团队副主席。

  • John Cock – 澳大利亚籍人士,On Q Consulting Limited(香港)董事。

  • Vincent Connor – 英国籍人士,Pinsent Masons(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办公室主任。

  • Jun Hee Kim (主席)– 韩国籍人士,Arnold & Porter(韩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岑君毅(Ronald Sum) – 中国香港籍人士,Addleshaw Goddard(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孙华伟 – 中国内地籍人士,中伦(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谭允芝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Winnie Tam SC, JP) – 中国香港籍人士,Des Voeux Chambers(香港)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

  • Meg Utterback – 美国籍人士,金杜(纽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杨炎龙(Ing Loong Yang)– 新加坡籍人士,Latham & Watkins(香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委任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指定及确认仲裁员,决定仲裁员人数以及决定仲裁员名册或名单的申请。

大多数常设委员会成员来自HKIAC理事会。理事会最近的任命包括宣布David W. Rivkin先生和大紫荆勋章授勋者、资深大律师、太平绅士袁国强先生为联合主席以及Domitille Baizeau为新增理事会成员。

理事会是HKIAC的主要决策机构,负责HKIAC的公司治理和整体管理。随着新增成员加入,现任理事会由23名成员组成,涵盖执业律师、企业法务、研究学者、仲裁员、法官和非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

(来源: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06-23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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