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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9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物业”)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地产”)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院就荣耀地产与深圳市心海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海荣耀”)、深圳市心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海控股”)、深圳市心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海投资”)、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物业”)、深圳市量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宏实业”)、深圳市深国投天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投资”)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受理立案。涉案金额暂计人民币72,218.22万元。
2023 年 10 月17日,深物业在刊登了荣耀地产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中止仲裁程序的通知》。由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第二被申请人心海控股就(2023)深国仲受2970号仲裁案而提出的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本案仲裁程序从即日起中止,待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审结后,仲裁院将另行通知双方当事人恢复仲裁程序。
2024 年7月31日,荣耀地产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恢复仲裁程序通知》,该通知书显示,鉴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被申请人确认案涉仲裁协议无效的申请,仲裁院认为中止仲裁程序的原因已消失,决定恢复本案仲裁程序。该案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庭审理。
2025 年 9 月5日,荣耀地产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23)深国仲受2970号《裁决书》。
近日,深物业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裁定主要内容如下:法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保全财产的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深圳市心海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心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心海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量宏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国投天成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以人民币800,635,414.85 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为限)。法院已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