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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世纪”)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根据《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欢瑞世纪与被告钟某1、陈某、钟某2、陈某、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准合同纠纷一案,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10月20日立案。诉求包括但不限于需补偿113,259,178股欢瑞世纪股票(若股份不足,现金补偿金额为:7.66元/股×应过户股份数不足部分),由原告注销;以及需支付现金补偿人民币17,671,624.56元;承担律师费、受理费等。
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一裁仲裁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