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就是裁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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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3.35亿案件最新执行进展,后续将继续申请


2020 年6月8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股份”)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禾盛财务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保税区远洋仓储贸易有限公司和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和集团”)等四被告提起诉讼,涉案金额暂计33,500万元及利息。近日,珠江股份收到了广州中院出具的(2023)粤01执7274号之七《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载明:被执行人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颐和盛世五街15号3003房经一拍、二拍、变卖已流拍,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符合法律规定,可按变卖流拍价568,794元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本案件历时较长,珠江股份一审、二审胜诉,颐和集团再审申请被驳回;珠江股份在二审判决生效后已申请强制执行,本次强制执行的多套房产因存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等原因暂缓处置,珠江股份公告称公司将实时追踪执行财产的最终执行分配情况及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珠江股份收到本次执行裁定后将尽快向广州中院申请恢复执行,积极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案件涉及到执行财产较多,执行周期较长,最终执行情况以法院最终出具的执行裁定为准。



09-19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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