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就是裁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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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仲就爱美客与江苏吴中子公司争议作出紧急仲裁决定



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深国仲”)近期就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江苏吴中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达透医疗”)与REGEN Biotech, Inc.(爱美客控股子公司)的“聚乳酸面部填充剂AestheFill”独家经销权纠纷作出紧急仲裁决定。根据两个公司发布的公告来看,仲裁庭尚未正式组建,当前裁定为程序性临时措施。后续,仲裁院将继续推动组成仲裁庭,由仲裁庭继续按照《仲裁规则》审理本仲裁案,最终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据了解,2025年8月7日,达透医疗就Regen Biotech, Inc.违约事项向深国仲提起仲裁,并于获得深国仲受理立案,案件号:(2025)深国仲涉外受8781号。达透医疗仲裁请求确认《独家代理协议》有效并继续履行,若上述仲裁请求未得到支持,初步索赔损失人民币16亿元,并保留根据案情进展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前述索赔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利。仲裁院根据2025年8月22日达透医疗提交的《紧急仲裁员程序和临时措施申请书》,于2025年9月10日作出决定:

(一)被申请人应在(2025)深国仲涉外受8781号案仲裁裁决作出前不得自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销售“聚乳酸面部填充剂 AestheFill”(国械注进20243130043 号)产品。

(二)被申请人应在(2025)深国仲涉外受8781号案仲裁裁决作出前不得否认申请人是“聚乳酸面部填充剂AestheFill”(国械注进20243130043号)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的独家经销商。

(三)被申请人应在(2025)深国仲涉外受8781号案仲裁裁决作出前不得拒绝并应继续向申请人按照《关于AestheFill独家销售代理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方式供应“聚乳酸面部填充剂 AestheFill”(国械注进20243130043号)产品。

(四)驳回申请人请求的其他临时措施。

(五)本案紧急仲裁员费用人民币 16,000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8,00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8,000 元。申请人已预交紧急仲裁员费用,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8,000 元。





09-1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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